乡街信息年度公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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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春街道办事处浏览:21164次'时间:2024年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街道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数十条,其中预算决算2条,权责清单30条,重点领域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街全年均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方面 长春街道办事处明确有关职责,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结合起来,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街道每年根据区委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制定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我街道公开事项清单以及公开事项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进行修改调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街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载体、栏目建设等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内容质量还需提升;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2.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更适应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及时公告涉及广大民众利益的信息,扩大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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