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区政府及所属 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浏览:9355次'时间:2024年7月8日
顺政发〔2024〕7号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区政府及所属 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区政府对2023年以前区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重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由区人社局承办的2件规范性文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移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移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重新发布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按发布之日起算。 附件:1.重新发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移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