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
沈阳鑫佳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案公示
浏览:743次'时间:2025年3月14日
违法事实及证据: 沈阳鑫佳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施工方案,未制定安全方案,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未认真履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有效辨识施工现场存在的潜在风险,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序号95的规定,决定给予沈阳鑫佳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伍拾万元(大写)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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