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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建议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的建议》(72号)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3379次'时间:2023年5月17日


柏长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顺城区聘用的护林员是资金来源是中央及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辽林草字〔2020〕17号)第五条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森林资源巡查防护,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规定,护林员管护工资的补偿标准为辖区内生态公益林面积*3.75元,会元乡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7373亩,管护资金为140147元。国家及省级给予的管护补偿资金是按以上标准下发的,无法增加。

管理办法第六条 护林员管护责任区标准原则上东部地区(包含岫岩县、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宽甸县、凤城市、本溪县、桓仁县、西丰县)应不少于5000亩,西部地区(包含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应不少于4000亩,其他地区应不少于3000亩。会元乡护林员的聘用由会元乡政府负责聘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顺城区为其他地区,每个人管护面积不少于3000亩,聘用人员数不得多于12人。

感谢您对提供护林员工资待遇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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