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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建议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物业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15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936次'时间:2024年6月6日


郭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区的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高。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市物业管理的档次,服务质量还不尽人意,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不高,做为我们行业职能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出发,集中力量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提高广大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一)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合同的情况,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诚信平台制度,防止随意撤场。严格要求物业公司公示人员信息、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按年度对物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二)推进物业服务企业长效管理机制。构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小区服务民意测评,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属地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及红黑榜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实行诚信档案记录,发挥好诚信记录在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中的制约作用,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由于我市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适应当前的物业服务要求,我们每年都举办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成立小区业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并每年定期进行培训,确保业主委员会能认识履职尽责,促进我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水平的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平台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让广大业主熟悉、理解、接受并支持物业管理。

)创建党建引领创红色物业新模式。引导物业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着力打造“红色物业”,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物业企业,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水平,切实改善提高居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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