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
|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抚顺市公厕建设的建议》(第108号)的答复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浏览:44581次'时间:2024年5月7日
崔明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公厕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悉您的建议后,顺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研究落实。经实地考察,建议中提及的北站广场地段确实存在地下空间,但无法实施上下水管网改造工程;北站广场周边区域为规划用地,不符合建设公厕用地相关要求。因此,北站广场及周边区域现阶段暂不具备新建公共厕所的条件。为更好的满足市民及游客的如厕需求,我区已在北站广场、朝阳银行(旅游大巴枢纽站)等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引导市民游客前往北站广场东侧的公厕如厕,尽量避免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发生。同时,计划在该公厕门前或周边加装照明设施,使该公厕位置更加醒目,方便群众出入。下步,我区与北站附近的企业、商户进一步沟通,增加周边内厕开放单位的数量,并安装标识牌,满足市民及游客的如厕需求。 感谢您对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