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区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区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对涉企行政检查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抚顺市涉企行政检查规定》中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范。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
(二)全面实施“企业安静期”制度。每月上旬和下旬为“企业安静期”,“企业安静期”内,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入企进行执法检查。
(三)落实“扫码入企”制度。行政执法单位入企开展日常检查、走访调研、线索核查、案件复查、行政处罚等工作,除网络、技术等原因无法实施扫码的,均应实施“扫码入企”。
(四)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对“综合查一次”清单中的检查对象,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实施联合检查。对已接受“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等情形外,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得再次检查。
附件:2026年度区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号附件 2026年度顺城区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