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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文件号:顺政发〔2023〕7号    成文日期:2023/3/20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抚政发﹝2021﹞7号)要求,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关事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按照抚顺市顺城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结构、布局、效率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差别准入。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

坚持统筹衔接,紧抓重点突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突出生态环境管控的系统性、整体性要求。按照省市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共享体系及应用机制。结合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特点,紧抓生态、大气、地表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严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稳中向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区PM2.5平均浓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定要求,全区支流河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格局、绿色产业结构、绿色生活方式、优良人居环境总体形成,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碧水、蓝天、净土的美丽顺城。

二、分区管控

(一)划分管控单元

全区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5个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共2个,占全区总面积的42.65%,主要为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共3个,占全区总面积的57.35%,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建设集中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顺城区各乡镇街道。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条件,形成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明确各乡镇街道差别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是全区总体管控要求,“N”是全区划定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具体准入要求。

(三)落实分区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从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方面,重点提出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禁入清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和治理修复要求、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利用控制要求等。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按照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结合相关最新政策进行管控。

三、应用实施

(一)推进成果落地应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生态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生态底线不突破。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以空间、总量和清单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好“三线一单”。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方案时,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确保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互促双赢。

(四)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反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原则上每五年组织开展 “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各乡镇街道的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发布。同时,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情况,需要成果更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研究后,由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是实施“三线一单”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 “三线一单”的衔接协调和实施应用。

(二)强化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部门要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三线一单”编制、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与维护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大监督考核

落实省、市级“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自然资源、发改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督促指导。

 

附件: 1.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3.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截图-2023年4月12日 14时2分54秒.png


附件2:

 

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乡镇、街道

优先保护区

重点管控区

一般管控区

面积

(km2)

占比

%)

面积

(km2)

占比(%)

面积

(km2)

占比

%)

长春街道

2.15

18.53

9.45

81.47

0

0

葛布街道

3.65

30.96

8.14

69.04

0

0

新华街道

0

0

3.32

100

0

0

将军堡街道

1.81

20.98

6.78

79.02

0

0

抚顺城街道

0.46

8.38

5.03

91.62

0

0

河北乡

23.74

33.14

47.89

66.86

0

0

会元乡

55.12

45.75

65.36

54.25

0

0

前甸镇

61.28

53.48

53.31

46.52

0

0

顺城区

148.21

42.65

199.28

57.35

0

0

 

 

 


附件3:

 

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行政区

单元总数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顺城区

5个

2个:顺城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涉及会元乡、前甸镇);顺城区一般生态空间(涉及河

北乡、将军堡街道、葛布街道、会元乡、前甸镇、抚顺城街道、长

春街道)

3个:前岭工业园;顺城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河北乡、将军堡街道、葛布街道、前甸镇、新华街道、抚顺城街道、长春街道);顺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_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河北乡、将军堡街道、葛布街道、会元乡、前甸镇、新华街道、抚顺城街道、长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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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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