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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2019年第一季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浏览:2267次'时间:2019年6月21日

劳动监察大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及《顺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顺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的安排,我劳动监察大队于2019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劳动者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邱勃霖、李英军、张俊在对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抚顺吉美电动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抚顺市袋鼠宝贝国际婴幼儿早教中心均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

三、整治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采取了整改意见,对拖欠工资单位依法下达顺城区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限期返还工资

四、回访情况

经回访,拖欠工资单位已在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期限内返还劳动者工资。

今后,我部门将继续改进监管措施,同时着重加强对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检查。

 

 

顺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3月29日